境外學術交流機構之交換學生名額請至國際交流組詢問,或參考合作學校一覽表。
申請條件
以日間部研究所一年級、四技二年級、五專三年級及七技三、四、五年級學生為原則,但曾以本校交換學生身分出國進修之學生不得再提出申請;申請雙聯學制者不在此限。
語言能力
一、日本語能力測驗:二級以上;或依其進修學校之規定。
二、英語系國家:IELTS 6.0以上;或依其進修學校之規定。
三、其他國家另訂之。
在校成績
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與操行成績均達80分以上者。
短期進修期程:
(一)若前往進修之學校學期區間與本校學期區間相同,進修期程最少一學期,最長一學年。短其進修後,必須返校完成學位。
(二)若前往進修之學校學期區間與本校學期區間不同,進修期程至少需滿60天以上,並修課時數至少達54小時。
申請時間
出國前一學年度11月30日前,檢具相關文件,向研發處國際交流組提出。
申請文件
一、出國短期進修申請表
二、歷年成績單 (中、英文各1份)
三、讀書計畫(中、英文各1份,字數1000字)
四、語文能力證明
五、學業成績名次證明
六、其他(如作品集等)
2017年雙聯學制合作學校一覽表
2017年交換學生合作學校一覽表
錄取後繳交文件
一、家長同意書
二、國外校際選課申請表
三、學生出國短期進修須知
四、切結書
其他表格/規章
學生出國短期進修申請所需表格
.出國短期進修申請表
.家長同意書
.國外校際選課申請表
.學生出國短期進修須知
.切結書
.棄權聲明書
學生出國短期進修申請須知
.學生出國短期進修申請辦法
.學生出國短期進修獎助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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